中宁县纪委监委秉持“打铁必须自身硬”理念及要求,强化学习教育、狠抓日常管理、完善规章制度,不断强化自我监督,自觉接受外部监督,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铁军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校准思想“航向标”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及监察法、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法纪,着力提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保持政治定力、站稳政治立场,防范政治风险,带头维护党章、宪法权威,带头遵循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,带头参加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生活、组织生活及谈心谈话等活动,带头严明政治纪律、严守政治规矩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两个维护”。
筑牢制度“防火墙”。制定完善纪委监委《工作规则》,建立执纪监督、审查调查、案件审理以及常委(委务)会议等集体决策制度,率先在全区出台《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、过问案件、说情干预监督执纪情况报备制度(试行)》,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。设立违纪违法资金收缴专门账户,建立违纪违法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,强化涉案款物处置的日常监督管理。制定考核、考勤、财务管理、车辆管理等管理办法,强化干部日常监管。规范乡镇派出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流程,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有序发展提供遵循。
常念管理“紧箍咒”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“十项禁令”,用铁的纪律锻造铁一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。对违反禁令的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,坚决调离。构成违纪的,严肃追究;涉嫌犯罪的,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。对主体责任、领导责任不力的,严肃问责。深化委机关主要领导“廉政谈话”、班子成员“提醒谈话”、室主任“谈心谈话”制度及纪检监察干部家访、重温入党誓词、廉政教育、廉政测试等活动,既强化纪检监察干部“八小时之内”的监督又强化“八小时之外”监督,形成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、自我监督长效机制。
自觉防止“灯下黑”。坚持围绕大局,严格请示报告工作制度,定期向县委及县委常委会汇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,对涉及科级领导干部立案决定、处分决定以及有关疑难复杂事项,及时向市纪委和县委汇报。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、县政协的监督,接受群众评议,利用“杞乡清风”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县纪委监委工作动态,大力宣传全县纪检监察工作,主动接受群众、舆论和社会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