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邮箱设置目的
通过受理和调查、核实、处理群众投诉举报,倾听群众呼声,了解群众诉求,回应群众关切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努力搭建党员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“连心桥”。
(二)邮箱受理内容及范围
1.受理群众对党员、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以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
2.受理党员、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;
3.受理群众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及党员干部涉及行政执法、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及行业不正之风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;
4.受理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其他信访事项的投诉举报。
(三)投诉举报邮件的核实与回复
1.对提供直接、有用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(如录音、录像、照片、证人证词及有效票据凭证等)的实名或匿名举报邮件,将依据查办信访案件有关规定,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予以邮箱回复。
2.对未能提供直接、有用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(如录音、录像、照片、证人证词及有效票据凭证等)的实名或匿名举报邮件,通知投诉举报人尽快提供与举报主张相关的证据材料,待查收回复的相关证据材料后,视情组织调查核实并予以邮箱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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